批捕决定书的批捕格式是首部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作为标题,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决定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上文书送达机关的格式名称;正文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等内容;最后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日期等。批捕
一、决定批捕决定书的格式格式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三联共分。批捕第一联是决定存根;第二联是副本;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格式各联内容由首部、批捕正文、决定尾部组成,格式制作要求基本相同。批捕
1.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决定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格式如:×检刑捕字第×号。
(3)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
2.正文:这部分内容是文书的中心,主要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四项内容。
3.尾部: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在左下角写明附项,包括卷宗的册数、页数,赃物及物证移送回交的件数。
二、检察院几天发批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三、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由哪个部门批准
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律师在线提醒,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因批捕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所以,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